欢迎来到扬州建筑工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李臣俊律师 李臣俊律师为扬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扬州市律协民商事委员会会员,专业从事扬州区域内诉讼代理业务,服务于扬州三星级律师事务所,为“四级律师”。担任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市总工会、扬州人保公司、江苏天地房...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臣俊律师

电话号码:0514-83939558

手机号码:15150893438

邮箱地址:517673797@qq.com

执业证号:13210201410444359

执业律所:江苏宗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7号3幢南三楼

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法院会调解吗

一、经济纠纷法院会调解吗

经济案件纠纷在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告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地点,案件的审判人员。并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开庭前法官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依法开庭审判。

处理方法:

1、积极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应诉。也可以委托个专业些律师代理。

2、综合分析在案件中的不利之处,争取利益最大化。

3、如有必要,也可以反诉。

4、如不利,可以请求法院调解结案,达成新的有利于自己的协议。

二、经济纠纷分类

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

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三、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150893438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7号3幢南三楼

Copyright © 2019 www.yzla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